妙语艺术教育集团上演现代版“农夫和蛇”

2018年11月11日 00:39 来源:妙语教育

华夏传统美德“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甚至可以“士为知己者死”。当公司和老板给予员工充分信任、充分的尊重、充分的发展计划,员工还不知恩图报,好好工作吗?我公司却碰到了“不知恩图报”的白眼狼员工。

对于本公告,按照妙语艺术教育集团的相关规定,应该早已实时发布。由于妙语创始人袁晓东和宋芳一直念于孙某娟为老员工的情分,特别吩咐人事部不发布公告,保留其面子。但是,从孙某娟于2018年8月22日不辞而别失联后,一直利用原来在妙语艺术教育集团的教师身份居心险恶,自我抬高,四处游走去招摇撞骗,诋毁妙语艺术教育集团总部。利用不明其中真相的部分加盟校校长的利欲私心,利诱这些校长,支持由她给加盟校提供师训,鼓动这些校长脱离妙语艺术教育集团。

鉴于这种已触犯妙语艺术教育集团的利益底线无耻行为,我妙语人不得不通过媒体向社会和妙语全国分校发出此公告,澄清事实,辨明真相,表明妙语艺术教育集团的态度和立场。

妙语艺术教育集团新密直营校原教师孙某娟,又名孙某红,于2018年6月29日在办公软件钉钉上提出辞职申请。

鉴于此同志为公司核心技术岗及管理层岗人员,当时董事长袁晓东特做出以下批示:

1. 工作交接期不低于3个月,必须在岗交接;并根据交接过渡情况,到期未交接过渡完整,确需要延长的,由部门一把手提出申请延长具体时间,获董事长批准后执行延长交接过渡时间。

2. 交接过渡期,若履行价值性工作(如代班上课、实际原岗尽责管理),给于现行的工资待遇;未履行价值性工作,只是进行交接过渡工作,工资减半、但不低于郑州工资标准(社保含内),公司交纳的社保部分照常交纳。

3. 人事部财务部按照离职制度的相关要求,严格认真负责的给于办理手续。

4. 财务部在办理手续之前,对接到人事部负责、新密校区校长、师院研发部负责人、袁总,核清公与私、私与私财务明细。

5. 新密校区校长及公司研发部负责人,严格按照制度及公司立场,组织交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交清所有商业机密、涉密技术(包括但限于课程和教法)、工作模式、图文影像、数据信息、家长资源、外联合作方资源等。

6. 按照公司入职及离职都要签的《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人事部做好保密竞业期的调查与追综,当事人有义务配合人事部调查及实情查看。

7. 本岗日常所对接的各部门工作全部交接过渡到无问题并清晰后,且不因该岗该人离职而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视为可执行离职。

8. 如未按以上履行,法律责任自行承担,公司永久性不放弃法律诉讼的权力。

9. 善始善终,得到公司认可,给于欢送。

当时钉钉办公审批截图如下:

据各方调查核实,孙某娟在2018年4月初,在未离职的情况下,就伙同他的表弟在郑州市二七区举办了与妙语艺术教育集团经营内容相同的少儿语言艺术(口才)的无合法资质的非法培训班。名字为:速智口才,并拉拢引诱妙语艺术教育集团在职员工到他举办的这个无合法资质的非法培训班工作。

袁总考虑到老员工的情分和面子,于5月份和7月单独相继口头和钉钉上暗示警告过此卑劣行为,让其收敛,但孙某娟拒不承认,其后的行为更加猖獗。

按照离职批示的一条:工作交接期不低于3个月,必须在岗交接,并根据交接过渡情况,到期未交接过渡完整,确需要延长的,由部门一把手提出申请延长具体时间,获董事长批准后执行延长交接过渡时间。

孙某娟的离职最低离职交接过渡期:2018年6月29日-9月28日。但在暑期班结束教职工假期后的全体员工工作会时,孙某娟并未到岗,新密校长赵盈利和公司人事部、财务部多次与其联系不到,不接电话,信息不回,处于失联状态。据事后调查,这期间她正在她的无合法资质的非法培训班里培训员工。

自2018年8月22日后,人事部和财务部继续通知其回校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及财务清算,在9月初她给财务部说:感觉没必要算。财务部当即明确告知:不是你感觉有没有必要算,是你要遵守妙语艺术教育集团合法建设的制度规定,必须要办理合法离职手续,财务清算,学校欠你的会给你补清,你欠学校也需退还学校,财务两清,天经地义。但至今孙某娟依然未回妙语新密校区办理财务清算手续。

孙某娟所欠妙语艺术教育集团款项总额如下,财务部具体核算统计单影印件如下:

部分借条影印件:

孙某娟与妙语集团董事长袁总、研发总监宋总早年是朋友,在2009年时,孙某娟在家带孩子,处于失业状态。得知袁总和宋总举办妙语语言艺术学校后,表示想来学校工作,当时,袁总宋总为了帮助其减轻生活压力,同意其到妙语学校工作。

此后,研发总监宋总手把手开始向孙某娟传授语言艺术教育专业知识,从2011年至今,由妙语艺术教育集团出资(全额学费、往返交通、住宿等费用),多次(至少不低于10次)送孙某娟到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学习。

孙某娟2009年4月至2018年8月在妙语工作期间,工资在每年度的调资中,工资都是最高的第一人,年薪至少五年未低于6位数;奖金也是最高的第一人,各种节日奖励未低于4位数;由于孙某娟丈夫常年在伊朗某纸厂工作,在生活上,她的孩子生病,上幼儿园上学,父母生病,其父亲住院及逝世,袁总和宋总都是及时(有些都是第一时间)金钱和人脉上的帮助,有时为其还要跑前跑后。袁总和宋总考虑到孙某娟上班辛苦,从2009年下半年至2018年8月份失联时,学校给她配备了两辆新的电动车使用,截至目前电动车也未归还学校。

2012年孙某娟买房,都是袁总和宋总向其鼓励和给予首付款借资支持购买,至今借款都未还清袁总,期间未收过任何利息。在2018年8月初暑假班结束后(失联前),不到发工资时间,孙某娟又向宋总借2000元。

在妙语艺术教育集团举办初,董事长袁总定出个奖励制度:校长特别奖励,在甲方处工作够十年者,忠诚奖励于乙方陆万元人民币。

奖励说明:第一次续签聘用协议奖励壹万元,第二次续签聘用协议奖励贰万元,第三次续签聘用协议奖励叁万元。此制度一直沿用至今。

孙某娟目前处于第二次续签的合同期内,奖金已足额发放到位,但未履行完此次合同期。

孙某娟的校长特别奖励签领签条影印件:

孙某娟的合同期影印件:

孙某娟未离职期间非法手段挖妙语集团的员工,失联后,不办理正常离职手续,拒不清算财务。

以上卑劣行为,已违反了签署的《劳动合同》、《保密与竞业禁止协议》、《员工培训协议》中的约定的相关条款。从法律上讲,以触犯了《合同法》、《劳动法》、《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反不正当竞争法》中侵犯商业秘密的规定,惩罚的主体是经营者;在刑法中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应该包括执行者和受益者;若是出于指使,指使者是主犯。

从做人品质上讲,已是利令智昏,不择手段,丧失人性。

从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上论,是根本不具备职业素养。

袁总总是在会议上讲:《庄子·大宗师》中讲到:嗜欲深者天机浅。告诉我们如果深陷欲海、贪婪无度,就会失去生命中的灵性与智慧,错过人生中许多好的机缘与福报。人在做天在看,人无福报祸端多。上天早已给你准备好了一切!

这是标准的《农夫与蛇》、《东郭先生和狼》寓言故事现代版演绎!对于白眼狼、冻僵蛇千万不滥施同情,把援助之手伸向善良的人,对恶人千万不能心慈手软。

当然,妙语艺术教育集团保留法律诉讼的一切权利,全体妙语人将声讨此种卑劣行为,全体妙语人有能力有信心捍卫妙语的一切权益,向破坏妙语全国共荣体者回击重拳!

同时也告诉向全国各分盟校一个道理:是平台成就个人,平台力量大于一切,你成功选择的是恒久的妙语平台!如果部分分盟校继续与贼为伍,妙语总部有权按违约处理,淘汰劣者。(河南五益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妙语艺术教育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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