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配偶却依旧与其保持同居关系并生育一小孩,近日,江西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于都警方破获的方某破坏军婚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人方某的上诉,维持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的判决。2023年11月,于都警方接到一正在服役的军人报警称,在他服役期间,方某(男,48岁)与其妻子李某(化名)同居并生育一小孩。(12月15日,中国新闻社)
“军人为我们保家卫国,我们为军人守护好后方”,这应是全社会的共识。然而,总有人漠视法律与公序良俗,做出破坏军婚的恶劣行径,就如近日江西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的方某破坏军婚一案,其受到法律的严惩,可谓罪有应得,也再次给社会敲响了严肃的警钟。
现役军人远离家乡,在祖国的边疆、在需要守护的各个岗位上奉献着青春与热血,他们舍小家为大家,为的是国家的安宁和人民的幸福。而家庭,本应是他们心灵的港湾,是他们在辛苦付出后最牵挂也最能得到慰藉的地方。可方某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却依旧与其保持同居关系,甚至还生育了一个小孩,这种行为是对军人及其家庭的极大伤害,更是对法律尊严的公然践踏。
从道德层面来看,诚实守信、尊重他人的婚姻关系是基本的为人准则。军人因为肩负特殊使命,无法时刻陪伴在配偶身边,他们将守护家庭的部分责任交给了配偶以及整个社会的公序良俗。而方某此举,无疑是趁人之危,打破了道德的底线,让军人的家庭支离破碎,让军人在保家卫国时还要承受后院起火的痛苦,这是何等的残忍与自私。
从法律角度而言,我国《刑法》对破坏军婚罪有着明确的规定,这体现了国家对军人婚姻关系的特殊保护。法律之所以如此规定,就是考虑到军人职业的特殊性,他们为国家付出太多,国家理应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方某心存侥幸,以为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可于都警方接到军人报警后迅速行动,最终让其受到了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的公正判决,且上诉也被驳回,彰显了法律的严肃与公正,让违法者无法遁形。
这一案例也警示着我们每一个人,要对法律存有敬畏之心,要对军人及其家庭心怀敬重之情。全社会都应当积极维护军人的合法权益,让军人能安心服役,让他们知道,在他们守护国家的同时,国家和人民也在守护着他们的幸福家园。破坏军婚的行为绝不能被容忍,只有法律的威严时刻高悬,公序良俗深入人心,才能营造出尊崇军人、爱护军人家庭的良好社会氛围。(杜才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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